
关于公司承诺书模板汇总五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承诺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承诺书 篇1
为维护公司20xx年春节安全,确保保安工作正常运转,作为耀震公司一名合格保安人员,现我郑重承诺如下:
一、 对工作认真负责,以厂为家,坚守岗位。在春节放假期间不得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由公司扣取300元每天(病假事后需由医院提供证明);且从20xx年10月起至20xx年2月之内不得提出离职,否则依自动离职处理.
二、严把入口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厂内,凡非公司人员进入厂区,须经总监或受权人同意,并认真作好外来人员来访记录(来厂时间、姓名、身份证号、受访人、来访事由及出厂时间)。
三、对进入厂区寻衅滋事者,要坚决予以阻止,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派出所联系,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四、坚持按公司保安巡查制度落实巡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减少公司人、财、物损失.
承诺人:
20X年 月 日
公司承诺书 篇2
本人向新野县工商局申请设立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现本人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有限公司是本人以自然人身份申请设立的唯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保证今后在该一人公司存续期间不再以自然人身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承诺书 篇3
中国建设银行庆阳分行:
经庆城县新兴供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将我公司位于庆城县建材北路的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国有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房权证号: ,使用面积: ,房权证号: ,使用面积: )作为庆阳腾达建材有限公司向贵行借款 万元人民币的抵押物。本公司承诺在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该笔借款时,将无条件配合抵押权人采取拍卖、出售、出租、借款等方式处理抵押房地产,用于清偿该借款。若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公司资源承担一切连带责任。并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一、 承诺人保证在房地产设置抵押时。该房地产未任何对第三人已设定抵押权,并保证抵押权具有完整性。
二、 承诺人保证对所设置的房地产拥有完全的产权,并且无任何瑕疵。
三、 在借款人所签署的《借款合同》终止前,不得自行解除抵押条款。
四、 承诺人保证在以房地产作抵押期间,不得擅自将抵押物变卖、拆除、改建、赠与,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公司承诺书 篇4
致:XXXXXX
1、 我公司在本次投标中所投的所有产品均严格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标准执行,严格按照厂家提供质保期进行质保。
2、对本次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如因质量问题,“三包”承诺如下:①七日内免费退货;②八至十五日免费换货;③整机一年内维修两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免费更换。
3、 在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产品过质量保证期以后,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我公司只收配件工本费,免收人工费。
4、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及合同认真履行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5、 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厂家正规渠道全新原装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6、 对本次采购项目中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提供三年质保、邮件服务器软件提供三年免费升级服务;提供三年免费上门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代用机和备品备件服务。
技术支持热线:
技术支持与咨询 服务监督电话: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
日 期:
公司承诺书 篇5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申请专用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工商设立后,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领取《暂定资质证书》
二、办理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由市局业务受理处办理;
内资企业由区县局业务受理处办理。
三、办理程序
1、企业从业务受理处或网上获取告知内容、行政许可申请表。告知内容包括许可依据、申请条件、申请资料、办理程序、期限、承诺格式文书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所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企业通过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有关信息;
3、企业向业务受理处提交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资料、签署后的承诺格式文书;
4、业务受理处收件后,当场审核、制证。
房地产权籍和交易管理处
二〇XX年四月十四日
本局就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告知如下:
一、法规依据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今第248号)第八条;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工商登(95)第4号)
二、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三、提交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告知承诺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
4、房地产开发企业章程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7、房地产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
8、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其聘用合同
四、行政管理要求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市局
(外资企业)或注册所在地区县局(内资企业)备案,本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本局责令限期整改,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本局吊销《暂定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本局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本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4、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更手续后的 30日内,到本局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5、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30日内,向本局办理变更手续。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本局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五、不实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暂定资质证书》,本局不予受理或不予行政许可并给子警告。
2、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暂定资质
证书》的,本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其他
本告知承诺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本局归档,一份由申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归档,一份由承诺企业归档。
申请企业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局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西路99号2楼;
咨询电话:5888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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